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向“山寨”建筑说不

作者: 来源: 浏览次数: 日期:2015/5/11 16:07:25

   针对当前城市建设中存在的贪大求洋、媚俗怪异、盲目模仿、抄袭复制、“山寨”建筑频出的现象,日前,安徽省政府办公厅专门印发《关于加强建筑规划设计管理的通知》向“山寨”说不。

 

  “通知”指出,“山寨”建筑触及公众审美底线,造成不良社会影响,为推动建筑规划设计走上鼓励原创、重视质量、节约资源、传承文化的良性发展道路,必须端正建筑设计理念、严格建筑设计规划审查、加强公共建筑设计管理、强化设计责任追究。

 

  “通知”要求,建筑设计要坚持经济适用、美观大方、绿色低碳,回归建筑基本属性,满足人们的生产生活需要。在确保建筑安全耐用的前提下,最大限度节约资源、保护环境,体现地域特色,加强城市风貌塑造;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要依据城市空间特色要求、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,将有关建筑风格、色彩材质、绿化景观等要求纳入规划条件,注重对设计方案功能与形式的统一性、外观设计与周围环境的协调性进行审查,进一步提高建筑设计水平。

 

  “通知”明确,各地严格执行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标准,加大国有企业和社会投资项目的指导监督,坚决制止好大喜功、超标准建设。公共建筑要体现公共属性和以人为本的理念,做到便民、利民。要探索建立大型公共建筑设计后评估制度、公众参与和专家辅助决策机制,着力打造精品公共建筑,引领提升全社会建筑设计水平。

 

  “通知”强调,对违法违规、设计质量低下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建筑设计,要依法对设计企业和设计人员进行处罚。对违规审批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,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。对违反职业道德、敷衍塞责或以权谋私的设计规划审查专家,要依法取消其资格并追究责任。各级领导干部要尊重建筑设计规律,尊重专家意见,树立正确的政绩观,不搞形象工程,慎用标志性建筑。对因个人喜好随意干预建筑设计,造成不良影响的,省政府将予以通报批评;情节严重、影响恶劣的,将依法依纪追究相关领导干部责任。